2021年第三季度,吉林省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以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為抓手,扎實開展違反“三個規定”頑瘴痼疾專項整治,不斷推動“三個規定”在全省檢察機關落實落細?,F將全省檢察機關2021年第三季度記錄報告“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季度,全省檢察機關共記錄報告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630件,其中省檢察院記錄報告48件,市級院記錄報告152件,縣區級院記錄報告430件,分別占比7.6%、24.1%、68.3%。
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從記錄報告內容行為情形來看,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情況較多,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情況較少。第三季度,反映情況、過問了解的589件,占93.5%;干預插手的10件,占1.6%;在非工作時間、非辦公地點與案件當事人、律師等不當接觸交往的31件,占4.9%。
二是從被記錄報告人員所屬單位類別看,記錄報告對象主要來自檢察系統外部。隨著巡視整改、教育整頓不斷深入,檢察系統內違規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頑疾得到有效遏制,全部過問、干預情形中來自檢察機關的107件,占17%;來自非檢察機關的523件,占83%。
三是“逢問必錄”的習慣逐步形成,通過宣傳引導,全省檢察人員記錄報告自覺性不斷提升,今年以來,全省12個市、州、分檢察院及84個縣區級檢察院均無“零報告”。
下一步,吉林省檢察機關將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持續深化落實“三個規定”,不斷鞏固教育整頓成果,嚴格辦案紀律,規范司法行為,維護司法權威,全力營造公平正義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