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尹伊君主持召開黨組理論中心組2020年第3次集體(擴大)學習會議,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解放思想重要論述及東北振興重要講話精神、《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兩個方面內容進行專題學習。
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尹伊君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上,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志兵,省檢察院黨組成員、駐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湯衛兵,省檢察院二級巡視員兼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李文戈,省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馬立東,省檢察院計劃財務裝備部主任張志軍分別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進行了交流發言。
結合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解放思想重要論述及東北振興重要講話精神,尹伊君檢察長說,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解放思想,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深刻闡述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為我們補齊思想觀念短板、加快吉林振興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尹伊君檢察長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沖擊,在這樣的重要關頭,省委決定在全省開展“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興新突破”教育實踐活動,就是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解放思想和東北振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新時代吉林振興難點問題,著力破解制約工作推進的思想觀念等瓶頸障礙,以思想大解放推進事業大發展。
他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要在抓落實上做好三篇文章。
一是要在思想觀念上有新突破。當前,檢察工作還存在服務大局意識不強、檢察業務工作抓得不實、黨建與業務工作結合不緊等問題,其根源就在于思想觀念沒有破冰,行動上沒有突破。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以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來一場思想大討論、大解放,并使討論的成果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同時,全省檢察機關要緊跟全省中心工作,真正在振興發展中提高檢察參與度,提供更多優質檢察產品,貢獻更多檢察力量。
二是要在工作結合上有新舉措。這次教育實踐活動對于我省決勝全面小康、走出振興發展新路具有重要戰略意義,全省檢察機關特別是縣級檢察院要認真投身實踐活動中,要把教育實踐活動與我們扎實開展的政治建設、業務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要在結合更新司法理念上抓落實、做文章,不斷指引檢察工作向更高層次發展,向更高水平邁進。
三是要在加強基層建設上有新亮點。今年以來,我省檢察機關開展了“基層建設年”活動,這與教育實踐活動重點在縣以下單位的要求高度契合,我們要以此為契機,加強統籌指導力度,重點結合貫徹落實最高檢、省委和省檢察院重大決策部署,結合推進檢察官業績考評試點工作,結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結合“服務基層發展,辦好百件實事”專項工作,結合宣傳基層先進典型,推進教育實踐活動往深里走、往實里做,用更加扎實有力的舉措抓基層、打基礎。
在交流學習《條例》體會時,尹伊君檢察長指出,新修訂的《條例》,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貫穿始終,對機關基層黨組織工作作出全面規范,是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全省檢察機關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落實《條例》作為抓好黨組織建設的重要任務,要著力在“四個聚焦”上下功夫。一是在聚焦健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要對照《條例》,對省院機關黨建工作制度進行一次系統梳理,進一步修改完善黨建工作制度機制,為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在聚焦檢察業務工作上下功夫。堅持黨建和業務雙主業、雙推進的滲透融合發展思路,做到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確保業務工作推進到哪里、黨建工作就跟進到哪里。三是在聚焦支部建設上下功夫。要結合落實“基層建設年”要求,抓好思想、作風、黨風廉政建設,緊緊圍繞業務建設抓黨建、隊伍建設抓黨建目標,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推進黨支部建設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四是在聚焦隊伍建設上下功夫。要圍繞執行《條例》,切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引導每一名黨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組織觀念,自覺做到思想上認同組織、政治上依靠組織、工作上服從組織、感情上信賴組織。
尹伊君檢察長還對疫情防控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省檢察院副廳級以上院領導、二級高級檢察官、各內設機構黨支部書記參加會議。
會議現場
(文字:魯小禎 圖片:梁庫)